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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建设工程市场,杜绝工程转包发生,规范工程分包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铲除工程转分包环节中的商业贿赂现象和行为,根据省厅《关于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通知》(浙交[2006]345号文)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市专门成立了由局监察室、工程科、市交通质监站、市公路管理处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转分包检查组,在各在建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指挥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12月6日开始,重点对龙丽高速公路遂昌段、松阳段、丽龙高速公路云和段、龙泉段、龙丽丽龙高速公路莲都段、台缙高速公路缙云段、54、55省道龙庆公路曹岭至松源段改善工程、庆景青公路滩坑电站景宁淹没段复建工程、庆景青公路滩坑电站淹没段复建工程(青田段) 、莲都区丽雅公路二期续建工程等10个全市重点在建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覆盖了全市9个县(市、区),检查覆盖率达100%,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在每个工程检查结束后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了反馈会,责令有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通过本次检查,对各施工、监理单位在思想上造成了较大的触动,使建设各方充分认识到了转分包检查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分包劳务行为、促进我市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保证工程的顺利、健康实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林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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