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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7年3月15日,丽水市质监站组织全市通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组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学习内容为《准四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33/T 620-2006)、《公路工程交工质量监督检测中混凝土强度检测和判定有关规定》(浙交监〔2007〕19号)和《通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要点》(丽交监〔2007〕29号),同时各监督组相互交流了康庄工程监督管理中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
为改变监督组部分监督文书欠规范的通病,丽水站还将《通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质量抽查意见通知书》、《竣工质量鉴定报告》及各类管理台帐的统一格式下发给各监督组供其参考使用。通过这次学习和交流,各监督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规范了工作流程,对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带来了积极的作用。(邱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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