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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交[2007]212号文的精神和要求,在全市各在建项目自纠自查的基础上,2007年9月18日-22日,由市局及市站有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抽查,本次共抽查了49省道鹤城至温溪段改建工程、庆景青公路滩坑库区景宁淹没段复建工程、龙泉西独线、遂昌石王公路二期工程等4个项目,抽查频率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
从抽查的情况看,我市在建工程合同履约情况总体还令人满意,未发现有非法转包等现象,但个别项目也还存在人员调换率高、项目周转资金紧张、劳务分包不规范、监理办未设专用账户等问题,检查组对检查到的问题一一对项目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了反馈。(林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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