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四项倡议为:第一,以项目为主,稳步实施《中国—东盟交通合作发展战略规划》(简称《战略规划》)。中国与东盟各国已就《战略规划》达成一致意见,中方建议会议通过《战略规划》,以便各国动员各方资源,积极推进实施工作。中方愿继续与东盟各国共同努力,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加快建设公路、铁路、航空和港口项目,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在支持可持续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互利共赢和区域协调发展。同时,中方还建议会议明确中国—东盟港口合作高官会职责范围,以便《战略规划》先行在港口领域开始实施,为其他领域的合作提供示范。
第二,循序渐进,建立本地区开放、高效、统一的运输服务体系。为发挥本地区交通运输网络的最大效益,实现营运成本最小化的目标,双方应逐步推动综合各种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建立运转高效、运输便利的跨境运输网络和服务体系,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中方建议继续在《中国—东盟海运协定》的框架下有效利用海运磋商机制,就双方政府和企业共同关心的政策与行业问题进行对话,使航运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此外,双方应加快《中国—东盟区域航空运输安排框架协议》的谈判,以早日达成一致并签署该协议,推进航空运输自由化进程,形成区域内统一的航空运输市场。
第三,加强海事安全与保安合作,保障海上贸易运输的高效运转。中国与东盟95%的贸易通过海上运输。双方已同意将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升格为由各国海事安全主管部门牵头的定期磋商机制。中方建议会议通过《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谅解备忘录》,并于明年在北京举办的第五次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会议上签署该文件。
第四,为提升中国—东盟区域交通合作能力,中方将继续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合作,为东盟国家举办各类培训或研讨班。
据悉,自第六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以来,中国—东盟交通合作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运输便利化、海运、航空、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会议对一年来双方交通领域合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中国所作出的积极贡献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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